202-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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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总则 人员管理制度 科研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团队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要发展,人才是根本。本实验室属国家高水平科学研究中心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实验室的中心任务是:跟踪世界地学前沿领域,坚持科技创新,面向国内外开放,保持高效运转,不断输出优秀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和杰出的学术人才,促进学术交流和学科渗透,使研究工作在本学科的重要理论与技术领域中跻身国际前沿。实验室努力创造条件,为了吸引符合实验室学术发展方向的优秀人才来实验室工作、学习或进行合作研究。特制订本规定。


1. 为了保证实验室拥有一支精干高效的固定工作人员队伍,实验室对所有成员的管理都实行聘任制,包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实验室专职科研人员、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实验室实验研究人员、实验室技术支撑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时也要积极吸引一批强大的优秀的流动人员,包括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客座研究人员以及高级访问学者、开发课题申请者等。


2. 实验室各类人员的招聘与录用工作,应严格符合实验室的整体利益和学术发展需要,服从实验室的统一组织与领导。实验室实验研究人员、技术支撑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实行坐班制。


3. 对于引进的人才,在3-5年的培育期内,给予适当的待遇,配备必要的办公和实验场地,以充分发挥其研究特长。


4. 对在三年年度考核周期内科研工作进展达不到实验室平均水平,或研究方向与实验室学术发展方向不符或出现其他不适宜继续作为实验室固定工作人员情况者(如长期出国逾期不归者),将取消其作为实验室固定工作人员的资格,在下一聘任期,实验室将不再聘任。


5. 实验室成员个人收到的各类求职求学信,收信人应及时送交办公室,以便统一存档和组织处理。未经室务会同意,任何个人不应代表实验室向求职求学者做出承诺。


6. 实验室固定工作人员的评聘录用应符合实验室的总体岗位设置和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固定工作人员可在各研究课题组之间流动。每年年末,实验室按照《实验室考核办法与奖励条例》将对所有固定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优。


7. 实验室实验研究人员和技术支撑人员的工作安排要体现实验室学术发展的需要,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室务会有权决定技术人员的岗位和工作任务,由实验室学术团队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根据室务会意见安排技术支撑人员的具体工作。


8. 每年年末,各学术团队负责人应结合自己的学科方向、研究任务、科研进展、研究经费及现有研究队伍等情况,向室务会报送下年度对技术人员及流动人员的需求计划,由室务会讨论、室主任同意通过。需求计划应明确说明需求的人数、经费来源及额度和拟从事的科研工作等。


9. 鼓励实验室固定工作人员邀请国内外同行来实验室进行短期合作研究,有关费用由邀请人科研经费或申请学校邀请国内外专家专项经费支付,如需实验室支付相关费用,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由实验室年度预算专项资金支付。


10. 每年新入室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均应到办公室报到,并办理门禁卡等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