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我室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室博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我室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2017年博士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略)
二、基本原则与要求
以考生为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的根本利益,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1)统考生进入复试须同时满足: 外国语不低于5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
(2)生环国重2017年博士生招生计划10人,其中:硕博连读7人,申请考核1人,少数名族骨干申请考核1人,统考指标2人。
(3)提前攻博、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已参加复试,此次不用再复试。根据教学厅〔2017〕2号文件精神,“申请-考核”生初试须笔试,在本次复试环节中此类学生需加试业务课二笔试。
(4)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及时间地点
(1)专业课笔试:根据考生报考时选择的科目,测试方式为笔试,测试时间为2个小时,满分为100分。考生得分必须6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录取。
(2)专业文献翻译能力测试:翻译300左右单词专业英语文献资料,测试方式为笔试,测试时间为1个小时,满分为100分。但考生得分必须6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录取。
(3)听说能力测试(30%):包括但不限于英语自我介绍(含工作、学习情况介绍),英语对话,英语问答等,测试方式与综合素质面试结合进行,满分为100分。
(4)综合素质面试(70%):满分为100分,包括专业思想、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培养潜力、创新意识等方面的内容。测试方式为谈话,提问与回答,审查学习与研究成果情况等。
(5)复试成绩计算:以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排序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听说能力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
复试要求:
(6)复试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笔试)
14:30-16:30(面试)
复试地点:主楼负一层会议室
四、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考生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审查学生证)和复印件,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存。
②体检安排在校医院进行,考生登录报考系统下载体检表后,于5月12日下午自行到校医院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后将体检表交国重办公室104。
③研究生参加复试收取复试费100元/人,在资格审核时集中收取,按照财务有关规定使用。
考生领取政审函。
所有资格审查材料①必须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4)资格审查时间:5月12日(上午9:00—10:00)
资格审查地点:主楼负一层会议室
五、录取
1、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实验室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复试时实验室将调档政审函发给考生,考生根据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拟录取名单,按时将政审表、档案,签订委培合同(合同样本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寄送到研招办,以上缺一不予发录取通知书。
3、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发出录取通知书,同时返回合同书。
政审:所有考生于5月30日以前将政审表寄至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调档:本校应届的非定向生不用调档;外校应届的非定向生档案可于7月初寄至国家重点实验室;非应届的非定向生须于5月30日以前将档案寄至生环国重实验室;
4、对于在职人员中拟录取为非定向的,除档案外,还须额外提供与现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保证全日制在校学习.
(寄送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430074) 中国地质大学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胡老师,联系电话:027-67883452)。
5、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联系方式
咨询和申诉电话:
监察处:027-67884345
研究生院:027-67885070
实验室:027-67885096
八、其他
(一)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共分为三等。各等奖助学金的比例构成及奖助标准如下: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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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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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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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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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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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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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配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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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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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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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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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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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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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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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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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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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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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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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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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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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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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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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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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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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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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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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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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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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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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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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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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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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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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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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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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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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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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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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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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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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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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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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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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和学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新生报到后,学校可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复试名单
依据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室实际情况,经室复试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复试人员,名单请见附件
2017年生环国重博士生入学复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