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新闻中心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学术交流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每周一星
关于《原省供销社地块污染土壤危废鉴定报告》的公示
分享
发布日期:2023-09-19

原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地块位于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大道,占地面积约49078.06m2,该地块被谌家矶大道分为南北两部分,东北侧紧邻原武汉铝厂地块、西侧紧邻原银丰实业地块,南侧为谌家矶大道,周边有居民区等。

根据2022年10月《原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方案》(备案稿),基于第一类用地方式下,地块内全部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修复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明确“修复施工单位转运污染土壤的,应当制定转运计划,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报所在地和接收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转运的污染土壤属于危险废物的,修复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置”以及2019年4月30日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中明确指出,“在污染地块修复、处置过程中,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处置方式处置或利用的污染土壤属于固体废物:(1)填埋;(2)焚烧;(3)水泥窑协同处置;(4)生产砖、瓦、筑路材料等其它建筑材料,需进行危险废物属性鉴定”,认为该场地修复过程中需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土壤,即本污染场地中苯并(a)芘和总石油烃污染土壤属于固体废物,需鉴别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原省供销社地块污染土壤危废鉴定报告》,报告结论表明该地块内全部污染土壤不属于危险废物。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委托单位: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武汉长江新城分中心

联系方式:13554533889 吴主任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大道85号

编制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联系方式:18986126935 张老师

地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锦程街68号

更多新闻>最近新闻